真如相超言绝虑,绝对平等,没有差别,是绝对超越的本体存在。
有贤君作,能致小康,则有之。儒家虽然肯定君主制度,但其与君权之间亦有着一种内在的紧张。
……是必得如卢、扁、华佗之辈,授以神丹妙剂,为之湔肠涤胃,以去病根,然后可以幸于安全。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格其非心,使无不正,非大人其孰能之?(《程氏外书》卷六) 从强调治道之本是君志先定,到明确提出治道之本是格君心之非,其间的思想是一贯的,但其微妙的变化却是道学家对于君主自身立志的自觉已感到失望(此不同于程颐在《上仁宗皇帝书》中所说天下未治者,诚由有仁心而无仁政尔),而君心之非正是道学家实现外王理想的最大障碍。朱熹为此重病所开列的医国之方仍是以正君心为天下之大本,外加以六事为急务,他说: 盖天下之大本者,陛下之心也。淳熙十五年九月,朱熹又收到入朝的召命,他于十月上《辞免召命状》,十一月上《戊申封事》。
朱熹希望孝宗能够延访深明《大学》之旨的真儒,置诸左右,以备顾问,将《大学》之旨研究充扩,务于至精至一之地,而知天下国家之所以治者不出乎此,然后知体用之一原,显微之无间,而独得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所传矣(《朱文公文集》卷十一)。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哲学层次上的思维方式,同一般社会思维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是中国哲学家和思想家们看待和解决宇宙人生问题的最基本的方式或模式。
但中国传统哲学认为,无论在经验或理论观念层次上,客观世界同思维主体是同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中国哲学的实践思维,具有自己的特点,同康德的实践理性学说并不完全相同。在心理学上,有所谓内向性格与外向性格之分,凡心理行为指向自我和内心世界,重视内心体验,多从主观态度出发者,称为内向型性格。道家提倡个体意识,儒家提倡群体意识。
但人之所以为人,从根本上说又被归结为某种精神存在。蒙培元 1990年12月17日 第一章 绪论 中国传统哲学有没有长期稳定的思维方式?如果有的话,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是什么?这是随着中国哲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人们必然会提出来的问题,也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
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将分别加以考察。只要认识了人之所以为人,也就认识了天之所以为天、自然之所以为自然。这种思维同任何思维一样,也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但它赋予经验以主体意识的特征,使经验带有主观需要和态度、评价的色彩。而且是宇宙的中心,能够为天地立心。
一方面,人的生命来源于自然界,因而同自然界是息息相关的。人作为认识或实践主体,所面对的是客体即对象,这个对象包括人自身在内。对此,本书进行了较多的论述。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由于中国哲学思维是以人为中心的主体思维,因而决定了它必然是人本主义的哲学。
在这一关系中,人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就其终极意义而言,它又是自我超越型形上思维,即超越感性自我,实现主客内外合一、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
但是,它又表现为不同的逻辑层面。在这样的思维方式之下,人和自然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而不是对立的,思维主体不是面向自然界,以认识和征服自然界为目的,从而形成概念论、观念论或公理化、形式化的思维方式,而是面向自身,以自我完成、自我实现为目的,进行内在的自我体验和自我反思,因而具有内向性、意向性和主体实践性特征,又是本体认知或存在认知基础上的自我超越的形上思维。
人既然是自然之道的真正体现者或实现者,因此,对人的存在和本质的自我了解,就是了解自然法则的最根本的途径和方法。在我们看来,中国哲学思维之所以具有主体性特征,是同中国哲学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思想联系在一起的。于是,我决定以主体思维为题,进行一次全面思考。这就决定了它是内在的自我超越,不是外在的彼岸超越。它与内省心理学那样的心理要素分析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它更重视人的内在精神。
他们都主张超越感性自我,实现所谓真我,进入永恒、普遍、绝对的本体境界。但是,它并不主张进行纯粹意义上的精神分析,更没有建立起如同西方那样的精神哲学。
就人类思维的一般特征而言,意向性思维和对象性思维并不构成互相对立、互不相干的两种思维方式,不能简单地说,西方人的思维都是对象性思维,中国人的思维都是意向性思维。但是,中国哲学的特点,恰恰在于它不是主张主客体的分离和对立,而是主张二者的统一或合一。
这样,便回到主体自身,通过心灵的自我反思、自我体验和自我超越,最终认识人生的意义,与自然界保持高度和谐一致的关系,从而获得最大的幸福。中国哲学的主体思维,就其一般特征而言,是围绕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展开的。
这说明,中国哲学的主体思维具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以外部事物及其客观性质为对象的科学思维或逻辑思维。道家强调人的自然性,儒家则强调人的社会性。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具有某种封闭性,因为它没有超出内在的心灵世界。
这同西方传统哲学是大不相同的。儒家讲天,道家讲自然,但天道或自然法则是由人的本质、人的本性体现出来的,或者说包含在人的存在原则之中。
因而,它提倡返回到心灵自身,而不是到人以外的自然界去认识天道或自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思维方式基本上是内向型思维,即主张返回到自身,确立并认识自身的存在价值,实现自身的内在本质。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把人放在中心地位,许多哲学问题都是以人为中心而展开。正因为如此,中国哲学思维以实践为特征,就不难理解了。
在这里,思维方式同哲学问题是不可分的,不能用单向因果律说明谁决定了谁。这种思维,在天人合一的基本模式中,不可能形成外向型的理智思维,而是内向型的自反思维,即通过自我反思、自我体验、自我直觉和自我证悟,实现主体意识同自然法则的合一。思维方式被说成是如何把握客体即对象的方式,不论是讲结构还是讲过程,也不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这里所说的主体思维,同西方哲学以主客体相分离、相对立为特征的主体思维,性质有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因为它是以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相统一为基本前提的。
在中国佛教哲学中,有唯识宗(又名法相宗)一派,确实具有外来宗教哲学的特点,主张心理或意识的分析,有所谓八识之说,并强调能所、性相之分,即主观同客观的区分。就其基本定势而言,它是情感体验型意向思维,即从内在的情感需要出发,通过意向活动,确立主体的存在原则。
它从主体内在的情感需要、评价和态度出发,通过主体意识的意向活动(包括直觉、体验),获得人生和世界的意义。儒家提倡天道,则是为了论证人道即是天道。
就认识层面上说,思维主体以实践的需要为依归,以实践的直接效用为目的,因此,实践始终居于首要地位,而认识自身缺乏独立性和思辨性。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的意向性特征,有似于西方的现象学,但又不完全是现象学的。